卷十二·短兵长用说
夫钗钯棍枪偃月刀钩镰,皆短兵也,何则?彼之枪一丈七八尺,我之器不过七八尺,若如浙江钗钯之法,俱手握在下,其手外头柄通不及二尺长,一棍不过六七尺,又欲两头双使而两手握开,所剩棍头不过尺余,彼之长枪闪闪而进,疾如流星,我就精熟,只能格得彼枪不中入我身耳。及其我欲进,则彼原进我钗内不深,一缩又复在外,我不得拨定彼枪,使无反手,如何敢进?如此终日,我无胜理。短兵利在速进,终难接长持久,即为所乘。必如总戎公俞虚江之法,则所执钗棍钩钯皆有六七尺在外,彼若以长入我,必须进深五尺,被我一格打歪,即用棍内连打之法,下下著在长兵上,流水点戳而进。彼先进我五尺,我一进又有五尺,是得一丈之势矣。被我连打,势不得起,欲抽脱去,岂能便抽一丈?一入长兵之内,则惟我短兵纵横,长兵如赤手同矣。藤牌、腰刀,本短中之短也,而必用标枪,亦即短兵长用之法也。夫藤牌用标,非取以杀人,盖彼以枪器持定,我牌无故不得进,故用标一掷,彼以顾标而动,我则乘势而入;彼若不为标所动,则必为标所伤,我亦有隙可入。短兵长用之法,千古奇秘,匪欺人也。
一、用棍如读四书,钩刀枪钯如各习一经,四书既明,六经之理亦明矣。若能棍,则各利器之法从此得矣。
一、总诀歌。以下录校总戎俞公《剑经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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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直八刚十二柔,上剃下滚分左右。打杀高低左右接,手动足进参互就。
一、总诀歌:
刚在他力前,柔乘他力后。
彼忙我静待,知拍任君斗。
一、总诀歌:
阴阳要转,两手要直。前脚要曲,后脚要直。一把一揭,遍身著力。步步进前,天下无敌。
一、习钯简步十进足,如环无端,进一足,中平,当大压;又进一足,压死;又进一足,小压;又进一足,压死;又进 一足,高大当;又进一足,大压死;又进一足,高小当;又进一足,小压死;又进一足,高大当;又进一足,大压死。
一、钯习步法
中平起大斜压,他大飞天,我转角赶上压;他再大飞高,我小高直当即小压下;他小飞高,我小高直当即小压下;他再 小飞高,我大高直当即大压下过小;他抽直杀来,我再大压过小;他入我大上角,我用身力转角赶上,略收低;他再入我大 上角,我转角对手直杀去,跳回一步;他打来,我伏回,即赶上大起一扫下,再跳回中拦止,大压小压已粘他杆,即大进上 钅斩死他。
小直当,小斜压。大直当,大斜压。
一、总诀歌:视不能如能,生疏(缺)。后手须有功,遍身(缺)。动时把得固,一发未深入。
打剪急进凿,后发胜先实。步步俱要进,时时俱取直。更有阴阳诀,请君要熟识。
一、习步法:起中平 推牵 扁身杀 丁字回杀 旋手进五步杀 跳退三步原位 直打直挑进五步杀 腰刀挑打 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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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献花杀 跳退三步原位进打 穿后手马前鸡啄进三步杀 马前斩草进三步杀 跳退原位 打沉让他先起穿后手 抽回 吊 前抽回 三脚并进五步 杀进 大门趁棍走 小门趁棍走进直符杀 洗倒头 直打 直起磕 打杀摆腰 进三步 剪 杀 跳退原位
一、总步目:
直破打剃大剪 小剪 揭(用手) 力上扁身 滴水献花吊剪 下起接
让高低,俱有大起棍从小门去打他手,不论中不中,须急退丁字回,他决进我小门来伤我,此时我一揭一进,斜剃落打 他手,决中矣。
一、侵他二尺,低打低揭连几下。待他忙时,急退丁字一步。急大进步,吊剪他手,急收回,原势立。他进来打我,我 就大门下起接他一大剪,急变扁身中拦杀。
一、两人小门对打对揭须急变(急变时勿使他揭著,揭著则不及矣),大门下起接大剪(我顺势打),中拦杀。或於揭 时,即用小剪变大剪,中拦杀。
一、两人大门对打,不进前脚,不折后脚,不能胜(须有顺势折脚,知是逃闪之法)。
一、两人大门齐对打,我且将棍提在高(连脚抽回些些)。迟斯须进步压打下,即进变扁身中拦。若我打去,他棍提回让我,我须勿将棍尾打下,只进步对他胸喉直杀去。
一、我从大门顺用单鞭压深入,他用力来抵(若迫近),大剪我,离了子午。若迫近,我急抽就下面过小门,挂他手上 一杀。他用小剪,我一揭一杀,或急抽过大门剪杀,或又过小门倒牵。若未迫近,即打下小门作败状。
一、我从大门顺入,他用力来抵,大剪我,离了子午,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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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进步,就小门急起滴水去捧他,如前第三问者。
一、我起流水渐进,他决来打我手。我将脚坐下,直对他手一捧,或杀,皆可。又他来打我手,我从小门一揭接,或大 门一起接,要在我右手前七八寸之间与他棍尾相磕一响为度。二门起俱继以剪,急变扁身,中拦杀。
一、两人大门对打,棍尾在地下,让他先起,穿他小门手上(须两手捧高,使他打不下)。
一、两人大门对打,我让他先起,就揭他小门,用小剪变大剪(即铁门镌)杀。若他小门来压我,急就下面过大门剪杀。
一、两人大门对打,他弱我用强,他强我弱让。两在高,让他先打下,我便进压;两在低,让他先提起,我便进接,连 打杀。李钦师父每每用此二步。
一、喜鹊过枝有四:他直高打来,我将棍抽过大门让他下,随用大剪,一也;他直高打来,我将棍抽过小门让他下,对胸杀去,二也;他直平打来,坐脚过枝,进步小门杀他,三也;平直杀或打来,我打后脚(即顺势)大门剪杀,四也。以上过枝俱在下面过,入他棍二尺。
一、治伏棍、低棍,须用小剪,离他手前一尺之间,他急过大门,我或揭进打亦可(飞风箭亦可),急变大剪杀亦可(又我小剪他,他抽走,我急进步,起高棍打,须在他手上小门)。
一、他打来,临身,在小门,则趁棍走,一打;在大门,则走马回头,丁字步,一打,顺棍上一杀,又一大剪,扁身中 拦杀。
一、大门接凶棍有五:扁身中拦接,一也;高捧接,二也;下起磕,三也;我棍略横,离前手一尺,受他打一下,四也 ;待他打将到身,用手前一尺磕他一下,五也。各接后,须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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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大剪继之以杀。
一、他鸡啄我,须起凶棍入剪他手前二尺之间。他连起,我连剪。我鸡啄,他起凶棍,我让他先起,穿他小门手上(我 接先棍步亦可)。
一、他直杀来,须进脚向小门剪,或向他棍尾小门起变大剪,或端的直破闪腰剪。凡剪后须至进杀,都不如定四步坐直 赶上。
一、凡小门一揭一打,一打又一揭,终无结尾,必须乘揭用小剪(如铁门镌),过大门结尾;或将身抽退,他打来,我 就大门下起接剪他杀结尾。
一、凡起手要打、要杀,俱要在他门内一尺之间,未可将手势发尽。待他赶来伤我,他手势已尽,此时或大或小,或剪 或揭,或自大下起接,各将他棍死了,然后进步扁身中拦结尾,无不胜也。法曰:后人发,先人至。知此,决不可一发便要伤人,徒使自势发将尽,为他人反伤。戒之,戒之!
一、棍初交,则下起者有势;棍深入,则上压者取赢。
一、我单鞭压,他变马前斩草,我且大进一步,硬用手力,他棍自输。
一、小剪是棍中至要,人所不疑者。
一、凡棍动时,须要把得极坚固方有力。
一、凡大小门直破打,不分粘他棍不粘他棍,务对他手直起直落,任他揭打,或我揭打他,我棍亦不离他身五寸;即离,亦须即直。
一、凡日间将棍一打一揭自习,打揭俱要有声,久则自有力,高不过目,低不过膝。
一、凡小门杀,须在他手上,方无后患。大门亦然。
一、三脚时打须要习(有大僻),又定四打要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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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彼抽退,勿急追;彼急进,勿遽离。
一、腰刀为上,后手力次之,前手力又次之。
一、棍提起手阳杀去,及打去,俱手阴,阴阳最要识。
一、凡小门杀来,待来将到手,丁字回一揭折进杀,则中矣。
一、下哄,待他剪向上,直符送书杀;上大门哄(或打他手折脚),伏下小门杀;或伏下待他来,一揭杀,更妙。
一、我将棍略高,略侵入,他来接我,即丁字步滚下杀。
一、他起高拦打,我折进大门,将他棍尾或半棍敲下,进齐眉杀(须知有顺势,敲时切不可泥自棍)。
一、凡进杀,须急丁字回头退,方稳。
一、大门高哄杀,去四五尺,他来抵压,我回头牵进杀。小门亦然。
一、梗直大门哄杀,去四五尺,待他来抵剪,就剪他大进杀。小门亦然(须知有顺势,丁字回头亦可)。
一、侵他三四尺,低打低揭连几下,待他忙时,大进趁棍进杀。
一、梗直哄杀,去四五尺,任他打或揭,我就寻他虚处大进杀去。
一、凡他棍来,我避;他抽退,我急随杀,极妙。不急不可去。
一、我大门高进入,丁字牵伏下,他赶来,我一牵揭进凿。
一、我打棍后继以杀,杀后大门即当采洗,洗而后杀小门,须小牵。
一、两棍相交,他抽回伏地,开小门,我直捧慢慢指去,待他发杀,然后揭牵,或剪进杀他。
一、他直杀来,我直杀去。我将脚折过分分,将手反阴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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盖杀去(莫非后发先至之意)。
一、他将棍打下,丁字回头伏,我就移脚去就他棍尾,连打连揭,使他忙直进杀。
一、凡凶棍打来,我顺势敲一下,就扁身中拦兼大僻,连连叠革进去,破鸡啄亦是如此。
一、两人大门对打,连几下,待他忙时,急抽回让吊大进步打。
一、大门起高棍打,移步盘山托。
一、拿定直符送书大小门托避他打。
一、直阳手杀去,阴手打压下大门杀。临手待他剪过小杀(缺)一坐低闭四门。
一、将棍滚他一下,侵他,自然提起,须再一敲,将他棍死尽,然后杀。须记得叠叠敲他,初教滚手直入(缺),次教 大粗打揭,亦要直;后教轻牵顺势,待他临身二三寸之地,全用折脚。又用闪退法,又有跳退法,前足先起,或齐起,要知 采与牵不同。要在哄,使虚,乘之。
一、破直杀有七:一步闪要打,二步打脚,二步滚,二步流水。
一、我扁身入深,此时不顾性命了,只两目认他胸前,棍下空急穿上,棍上空急穿下。
一、他大过枝小,直符指去一步;他小过枝大,我亦直符指去一步。
一、凡直符杀,不碍他棍尾。
一、我过枝小门,用盘山托亦可,用直符步亦可。
一、大哄过小待他来,小压急过大剪杀,盖哄多则容易也,剪而后杀则无后患也,中有顺势须知之。
一、凡进杀,先软后硬,今后勿用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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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破高拦务先顺牵后剪杀(杀去待他落即转),要知顺牵与剪不同。
一、杀在小门,待他来,即过大门剪后杀,如小门先牵后杀之理,但须防他回头牵。他回牵,我又过去小门,又曰盘山 托,大折过小。
一、直入打剪,他临手一杀,待他剪前后,过小门容易。
一、对棍低入小门,一小揭小剪杀,或待变。
一、他叠打揭,我对打二步,对手杀大进,待他打下,大剪或杀。
一、我大入,他过小门,我就坐进,前脚就他棍中滚入,然后大打进杀。
一、他滴水,我对他手慢慢指去,待他动,即坐脚剪下进凿。
一、小门有揭,亦有大揭,与献花不同。
一、他坐低,我正好折过小门打。
一、凡将棍直指,慢慢侵入,待他动。欲打我,我就杀他;他欲杀我,我就进打他手。
一、何尝叫人勿打,要哄他棍来就我打。若打他棍,著响一声,便可进杀。
一、何尝叫人勿杀,要哄他棍开杀去,勿使他打著,方可杀深。杀后,在大门,即洗;小门,即揭牵。
一、但凡接高棍,须防他盘山托,就坐下小剪。
一、他大门单鞭坐脚直滚入杀,我折进前脚过大门直符杀他。
一、俯身揭,顺势剃急接打,未如俱要习熟。
一、钯对刀,他入我四角,我四下不相粘,后手起高杀(自思出),扁身中拦兼大僻(丁字步要大僻);他起高,我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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赶上剃(扁身中拦杀,要后手高平胸去)。
一、他打来,我打去,他起我揭,务要小剃,又要叠叠押去,大亦然。手动时即下定四步,门户方密。
一、他打来,我打去,他起我对,手穿入小门,随将两手捧高。手动时即落定四步,寸寸打上,随他小门杀小门压,大 门杀大门压。他起大高,赶上剃要就杀;或先接后杀;他起小高,赶上大接,或揭小剃。右此一步乃棍中之正兵,不能离此 以取胜者也,不能胜亦不能败。
一、打时须记得进杀,千万千万。
一大门迫,他压低,我抽下过小门,如杀状,他决尽力来小压,急急抽过大门剪杀,此步极妙。右此一步高打来,亦要 如此哄,急翻剪杀。且铁牛入石,我揭起打下,他方揭起,我就抽他手边过人剃打亦可。
一、双人大门对打,他力雄,我急变丁字步打,用身压之然后变。
一、他小门杀来急,我坐进,前脚就他棍中滚入,连剪二三下,然后杀。
一、把大门空起勾下,勾步绝妙,又有下流水勾,不叉他。
(图A)
一、对手直起对他身打落,如是,走离大并直是为上好。
一、他刀下来,我或大门流水勾迫,或小门流水,俱不叉。他刀如棍用,须继以对手大请起(又起势时,就手大门流水去亦可)。
一、大门扇出,他刀尾伏回,待他来,不拘他刀高下,俱对他身直起。他不来,若近或他刀不高,亦请得起。若不出他 刀尾,就将刀压下,对面直起有闪身。
一、小门阳手扇下,阴手请起。凡请起,如不著,即急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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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身他刀扇下,大小门皆然。
一、他刀中拦直来,我直就上压下中拦,有拔步,有顺势转角步,又有钯过他身,将他身勾来。
一、我出中拦钯,他直打下,我将钯抽大门起上压落。如我用棍步,须勿使他打著。
一、凡他起我亦起,他落我亦落,俱要随他。
一、凡叉起,他逆对,须顺他势,或左或右落。凡下叉起亦然,须知步步进脚。
一、凡被他刀入角,即便坐退,后脚称起。
一、凡我伏回,他只中拦立,不来,我就偷后脚进去,深扇入有哄。
一、他高拦打下,我就大门揭起,不用阴阳手,只直揭起,则我在上而彼在下矣。他若将棍如打下而不打下,当我揭起则彼下,则我输矣,总不外棍深入在上者取赢。若我棍打沈了,他打来,我用别步,皆不及只直硬起妙。
一、把棍坚把住,用身势(棍头高)慢慢侵入。他大门来,我大门接一下,只离一寸;他小门来,我小门接一下,只离一寸。待他何门死,我尽身入。
一、铁牛入石,我打去,他揭起,我将棍尾勿坠,就将棍尾倒抹上一下,即大剪他手,或即打他手。他打来,我揭起, 即入杀他小门,极妙极妙。
一、凡接他大剪、鸡啄,妙皆如此。
一、直磕一声就杀去,不用拔剃,亦甚紧矣,惜无困死人棍之法,大抵用拔剃为是。
一、凡左右门打来,俱用手前一尺改他棍尾。凡左右门杀来,俱用棍尾改他手前一尺。盖他打来势重,必须吾手前一尺 方接揭得他住;他杀来手轻,又要过枝,必须用吾棍尾改他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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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一尺。
一、学到上下、高低、硬软、直破打、上下接,俱是一手法方,是有得,但直破顺势打是一套去,接是做二节去,初学 未易语之。后手初曲后直,硬处须悟得;前手 厄,须悟得。
一、我单鞭上,他过小门,若深入,即用直符送书杀;若他入浅,则不可,恐他揭起,只用赶上直打。凡杀来大小门, 皆如此例。
一、凡过小门杀来,我就行过小门,就他棍尾对手直打下。若变过大门杀来,我就行过大门,就他棍尾对手直打下。妙妙!总有三节。接高拦,一 厄磕,一拔,后手一尺剃,一只杀。接低打来亦然。
一、直破对打, 厄磕带抽后手剃相连,后进杀。
一、入中拦,只用一 厄磕,带略拔,剃五寸一进杀。若未侵入,他棍未死,亦用拔,用手一尺剃下进杀。
一、踏过他小门进入,如前法,但自棍横势送进,上中拦皆然。
(图A)
此当字如曲中之拍位,妙不可言,故赞之曰:我 厄他旁,前手直当,后直加拔,有神在中。学到此,一贯乎万矣!千千万万步,俱有拍位。
一、转阴阳不可太早,临时一下,乃不费力。明之明之!折脚不如直入。
右李良钦之传学,到此一贯乎万矣!
(图A)
右刘邦协之传,中间有拍位,不用拔剃洗落,只撒手杀,则又紧矣。但无困死人棍之法,大抵前用拔剃为是,小门亦然。
(图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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右在偏头关时得之教师林琰者,其诗曰:壮士执金枪,只用九寸长。日日打一转,好将见阎王。
三教师原来合一家。
一、千言万语,不外乎“致人而不致於人”一句。李良钦之所以救得急者,都是前一下哄我去,然后转第二下来接救得 速,故能胜也。
一、不外乎“后人发,先人至”一句,不外乎“不打他先一下,只是打他第二一下”。
一、俱是顺人之势,借人之力,只要快便,又要似进实退,而后进,则大胜矣。
一、俱要习上拦大小门剃,下拦大小门剃。下拦小门剃颇难,须用功习之。
一、两人大门对打对拍,忽然变大僻凶猛打下,甚妙甚妙!两人对鸡啄,亦如此变。
一、二龙争珠杀,就采下不用提起棍,此全是手法,前后手俱有法,正教师童琰父所谓:尾相遇,顺滚至他手杀、他身 剃。是他高打来,或高杀来,或他虽把定未动,但棍尾高有十字,我用棍尾量一尺之处,与他棍尾或棍中相遇剃下,大小门 皆有滚剃,顺至他手杀他身,此滚剃之不同也。下起磕弹何以不滚剃?磕既响一声,恐他棍开或沈,无隙可乘(故不打剪然 后杀)。
一、先侵二三尺一打,坐身沈棍头,他必进杀,我就下起磕一响,大进步打剪,或丁字回打剪,然后扁身杀他。乔教师 曰:弹枪则在下面横捧,亦起磕之法。但在下面横,则无不响之理矣。童教师曰:一声响处直千金,彼失提防我便赢是也。 依乔教师之说,乃知伏回之枪俱是哄我杀去,他即起弹杀我也。记之记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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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剪打急起磕,起磕复急剪打,剪打复急起,临时取之力也。我 厄他旁,亦是临时取之力,须要误他临时取力口诀。
一、但凡打敲采洗,俱用后手功夫,故棍不用提起高。今之欲用力打人者,惟恐棍提起不高、打不重,盖只是有前手之 力,无后手之功故耳!
一、伏回之枪俱是哄我杀去,他即起弹杀我也。记之记之!
一、全书总要,只是乘他旧力略过,新力未发八字耳。至妙至妙!此又是我 厄他旁之秘旨。语到此,则不能复加一言 矣。
一、凡此意味,体认得真,亦有七日不食、弹琴咏歌之趣也。
一、滚剃后,须早赶上,当剪死他棍,然后杀。记之记之,大小门皆然。是他低平直杀来,我棍在高,遂坐下,量离了手前一尺与他棍磕,相连而进,彼从何处杀将来?微乎神哉,破金枪第一法也!稳而能胜,习之习之!
一、他打下,我揭起,我哄他欲打下而实不打下,待他尽力揭起,力使过了,即赶他棍剃下。
问如何是顺人之势借人之力?曰:明破此,则得其至妙至妙之诀矣。盖须知他出力在何处,我不於此处与他斗力,姑且 忍之。待他旧力略过,新力未发,然后乘之,所以顺人之势、借人之力也。上乘落,下乘起,俱有之,难尽书。钩刀枪棍, 千步万步,俱是乘人旧力略过新力未发而急进压杀焉。我想出旧力略过新力未发八个字,妙之至也,妙之至也!前言拍位, 都是此理。
一、小门进对打,须斟酌用之,恐力大之人一挑打,我走难离矣。大抵小门只是哄他,不真打他,或杀为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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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与用左手人对在小门,须坐极低;在大门,大折足过折。
一、他用极长软枪或竹枪,我须坐身,将棍头提高,慢慢迫上,待他下面杀来,即变一拦粘定,用黄龙转尾步赶,万无 一失。
一、学至於此,则身手足应心,全不 格矣。学至於此,全不看见他是枪、是刀,只认定对他手前杀他身而已。若他打 来乱时,必须忍略退回,坐足下中平,待少顷他来,即用磕手法进,自胜。总是以静待动,以逸待劳,道理微乎,道理微乎 !李良钦每每如此!
一、大门大侵入磕,小门不可大侵入挑。大门大侵入磕,则彼必死无疑矣;小门若大侵入挑,恐彼力大挑不起,则难救 矣。若挑起一响,然后大侵入打他,又俱妙。
一、他棍起,就进步直当去,不待他打落,低拦亦然。
一、大剪下起手要直平不曲。
一、但凡先一下打他棍,他自然提起,再赶上直当,大僻中要有顺势。
一、剃后待他起,进步直当。
一、齐打下,让他起,赶上直当,如钯步。
一、小门更勿直凿,只哄他棍起,就过大门直当剃打。
一、两人对鸡啄,大进步赶入,对棍尾剃,叉起进杀。待他起,直当去。
一、打忙时,须要认空处杀。
一、对手钻去,须他棍上。
一、打到中间忙时,须记得收下再起。
一、我打,他接,我须不与他接著,只是埋下,引他打下,我起接,则我为后发先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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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我打不与接著,即转小门挑起进打,亦是后发先至之理。
一、把到中间,他打下我接起,我勿打下,他决再起,即急再直当去,则他自败也。
一、我入,被他打,觉败,即急跳退,记之记之。
一、师父初假意杀来或打来,我或接著、或挑著,决不宜贪心就进去伤他。待他动,我再或接、或挑进去伤他。
一、打认棍打, 日认棍 日,剃认棍剃,入认棍入,挑认棍挑。凡举手,俱要认他棍;若认人不认棍之说,是彼棍已 败开了,只管认人坐去也。寻枪头,就死求赢。
一、将棍头低穿入他棍下,或左边一起一剃,或右边一起一剃,起要有响为度,总是一理。
一、 日是脚去手去,剃是脚去手回,顺是脚去手去,剪是脚去手回。
小当 小压
钯法(四者相连,如环无端,微乎钯之用,其止於是乎?)
大当 大压
一、凡直当之后打下,不如进脚顿坐下。打下,则自势尽,他反当我;顿坐下,则有有馀之势,如他再起则再当之,大小门皆然。
一、凡钯遇软杀人,须照我原大扇赶为气势,容易服人。凡遇破进步起用入,须不离分寸,如今所制钯谱入他为稳。
一、大门轻打他棍下,他用刀来抵,即丁字步大进打,彼自屈矣。
一、大当大顿坐,小当小 日坐。他大压,我偷过小日坐;他小压,我偷过大顿坐。千步万步,此段尽之。
一、今以后打步少,只是当死他棍,前后凿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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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千言万语,总是哄他旧力过去新力未发而乘之。
—、钯所以终对不得枪刀者,枪有哄,钯哄不得人也。
—、响而后进,进而后响。分别明白,可以语技矣。
—、山东、河南各处教师相传杨家枪法,其中阴阳虚实之理与我相同,其最妙是左右二门拿他枪手法,其不如是撒手杀 去而脚步不进。今用彼之拿法兼我之进步,将枪收短,连脚赶上,且勿杀他,只管定他枪,则无敌於天下矣。
向见总戎俞公以棍示余,其妙处已备载剑经内,逐合注明,无容再赘。其最妙者只在一得手之后,便一拿一戳,如转圆石於万仞之山,再无住歇。彼虽习艺胜我几倍,一失势,便无再复之隙。虽有,师家一败,永不可返矣!不惟棍法,虽长枪各色之器械,俱当依此法也。近以此法教长枪,收明效,极妙极妙。
已上《剑经》止。
(图A)
(图B)
(图C)
(图D)
(图E)
(图F)
(图G)
(图H)
(图I)
(图J)
(图K)
(图L)
(图M)
纪 效 新 书 ·97·
(图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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