纪效新书(7)

 武术秘笈     |      佚名

         卷六·比较武艺赏罚篇 
    
    
  (号令既明,刑赏以悉,坐作进退,当与攻杀击刺同教矣。而比较不可无法,不知较艺之习而任比较之责,则花法入而正法昧矣,故为比较篇为第六) 
 
  凡比较武艺,务要俱照示学习实敌本事,直可对搏打者,不许仍学习花枪等法,徒支虚架,以图人前美观。各总哨队伍  官长,俱以分数施行赏罚,一分以上责成各伍长,二分以上责成各教师队长,三分以上责成哨官,四分以上责成把总。
 
  凡长枪,锋要轻利,重不过两;杆要梢轻,腰硬根粗。 

  凡狼筅,各要利刃在顶,长一尺;四面竹枝须坚直粗大者。 
 
  凡 八杈棍,俱要长一丈二尺。盖短兵须长用,庶可入长枪,每人解首一把。 
 
  凡弓箭手,弓要副各力,箭要铁镞,务三十枝,仍各长大腰刀一把、解首一把。 
 
  凡弩弓,要力大新坚,每弩毒药一瓶,铁箭一百枝,每人腰刀一把、解首一把。 
 
  凡立牌要高阔,过得后面持枪之人。每人利长腰刀一把。
 
  凡藤牌要坚大轻,遮一身。每人长刀一把,弃枪三枝。藤牌无弃枪,如无牌同。盖长短势绝,急不能入,须用弃枪诱之,使彼一顾,则藤牌乘隙径入矣。以上各条,违犯,照前分数,军令连坐。 

   
  凡火器,装药竹筒、火绳药线、匙锤油单、火药一有不全,入场忘记悬带随身,及药不干燥,各不如法,队长同罚,本犯加治。 
 
  凡兵随带百样军火器械,随坏随治。如力不能私制者,即明禀各总处呈置给用,把总官每平时调查。
 
  凡人之血气,用则坚,怠惰则脆。劳其筋骨,饿其体肤,君相亦然,况於兵乎?但不宜过於太苦,是谓练兵之力。
 
  凡兵平时所用器械,轻重分两当重交锋所用之器,重者既熟,则临阵用轻者自然手捷,不为器所欺矣。是谓练手之力。
 
  凡平时各兵须学趋跑,一气跑得一里,不气喘才好。如古人足囊以沙,渐渐加之,临敌去沙,自然轻便。是练足之力。
 
  凡平时习战,人必重甲,荷以重物,勉强加之,庶临战身轻,进退自速。是谓练身之力。
 
  凡呐喊所以壮军威,有不齐者,巡视旗拿来,治以军法。
 
  凡什物器械,刻名队装油在上,以便查考及疏失。
 
  一、比弩,以六十步为式,把高五尺,阔一尺五寸,三箭中二枝为善射。
 
  一、比枪,先单枪试其手法、步法、身法、进退之法;复二枪对试,真正交锋;复以二十步内立木把一面,高五尺,阔  八寸,上分目、喉、心、腰、足五孔,各安一寸木球在内,每一人执枪二十步外,听擂鼓,擎枪作势,飞身向前戳去,孔内  圆木悬于枪尖上,如此遍五孔,止。 
 
  一、试射,官尺八十步为式,把高六尺,阔二尺,每三矢中二矢为熟。 

  一、试狼筅,先令自使,看其身手、步法,次用枪对较。凡长枪哄诱不动,又能遮隔不入,为熟。 
 
  一、试钗钯,先令自使,看其身手步法合一,复单人以长枪短刀对较,能架隔长枪刀棍,翼狼筅出入杀人为熟。 
 
  一、试刀,以能冲入钗钯,狼筅不及遮隔为熟。刀法甚多,传其妙者绝寡,尚俟豪杰续之。
 
  一、试挨牌,每一人执牌面左,一人执狼筅面右,俱牌后遮严,分面立定。枪等杂艺,俱照鸳鸯阵立定。前设长枪一人  为敌。俱锣响坐定,听吹 孛 罗起身,点鼓两处俱进,擂鼓吹天鹅声喇叭纳喊一声,敌兵执长枪,以枪高处戳入,牌身高  起,阁枪头上过,阵内长枪伸出杀敌,急复原伍次;敌兵长枪戳脚下,牌兵用牌坐落,阵内长枪出杀敌,急复原伍次;敌兵  长枪由左戳进,期伤牌兵之臀,左面狼筅拿枪长枪出杀,左面短兵即随枪以出,防长枪进老,故短以救之,急收原伍次;敌  枪戳右,欲伤右边,后二个枪手牌兵即以右手所持腰刀砍其枪,右面长枪出杀,短兵随出,同左边之例云。如贼亦有数人前来,则长牌当中只顾低头执牌前进;左筅防左,右筅防右;左枪随左筅出杀,右枪随右筅出杀;左短兵防左枪进的老了救援,右短兵防右枪进的老了救援;藤牌乘二筅之势,於筅中滚出,以杀为务。鸣金急复原伍。进止、阖辟、左右、前后,恁是如何厮杀,定不可乱了原伍。
 
  一试藤牌,先令自舞,试其遮蔽活动之法。务要藏身不见,及虽藏闭,而目犹向外视敌,又能管脚下为妙。次以长枪对较,令牌持标一枝,近敌打去,乘彼顾摇,便抽刀杀进,使人不及反手为精。
 
  一、试标枪,立银钱三个於三十步内,命中或上或中或下不差为熟。 
 
  一、试火器,以八十步立五尺高、二尺阔木牌,三发一中,十发七中为精。 
 
  一、试火箭,以八十步,亦用铳把平去中式为精;歪斜不中,果系作不如法,免究其兵;制作既精,放不如法,究兵。 
 
  一、千里雷点放,缓急不误,为熟。临时奇遣,不载数内。失忘随炮应用之物及损坏信药等项,俱重治。
 
  一、旗法,随鼓紧慢行,如磨旗之时,两手托开,阴阳拿住,高举,伏身、转腰、绕头过一遭,方才竖起。
 
  一、试打鼓之势,用以木槌二根,起迟下速,两手高举过额,而著鼓泥里为可。
 
  一、在场比较法
 
  凡操毕,各兵坐息稍久,主将亦暂退休养精神,即升堂吹孛罗,各起身,从便习学,听中军官竖起蓝旗一面,当中 
点之,各营狼筅手俱听鼓,由发放路集中军两边,金鸣鼓止,用后式装成文册点名,比较如前条法。比较赏罚毕,仆蓝旗,  各照原路回伍,听鸣锣坐息。盖狼筅之功在竹,属木,故举蓝旗以应之。次举黄圆旗,长牌藤牌手一照狼筅手点鼓通集台下,比较如前条约;赏罚毕,仆旗,各回原伍。盖牌主御,故举黄旗以应之,而圆则象形也。次举白旗,各营长枪手一照狼筅手号令,赴台下,照前条约比较赏罚毕,仆旗,各回原伍。盖长枪之利在刃,刃属金,故举白旗以应之。次举黑旗,各营各色叉钯短兵一照狼筅手号令集台下,各照前条约比较赏罚毕,仆旗,各回原伍。盖短兵势节险短,如水之激,故举黑旗以应之。次举红旗,立把子各营鸟铳火箭弩手俱赴台下,比较毕,仆旗,各还原伍。盖神器属火,而弓矢皆前行之器,故举红旗以应之。
 
  左篇乃比较册由头 
 
  一、比较武艺,初试定为上等三则,中等三则,下等三则。再比,仍如原等者,不赏;进一则者,赏银一分;进二则者,赏银二分;超进一等,赏银五分。一次原等,免责;二次原等,打五棍;三次原等,打十棍;五次以上原等不进者,打四十棍,革退。如有不愿打者,每一次追一分,二次追二分,三次追三分,即付武艺考进之人充赏。
 
  一、赏罚,鸟铳三弹中一者,平;中二者,赏银一分;中三者,超赏五分。一次不中者,打三棍;二次不中者,打六棍  ;三次不中者,打九棍;五次不中者,打四十棍,革退。不愿打者,一次罚银五厘,二次一分,三次一分半。弓弩同例。
 
  (图A) 
   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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